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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會員不能擁有多於一個帳戶,每一帳戶亦只可以由一位會員在擁有;在以下情況所有相關帳戶都會被永久凍結而不作任何事前通知:會員被發現擁有多於一個帳戶;管理人員發現帳戶被多於一人使用;會員被凍結帳戶時間中使用其它帳戶發言;會員借用其他會員之帳戶以便於某些場合同時發言;2.系統管理員會定期移除長時間沒有使用之帳戶;除被凍結的帳戶外,所有在 150 日內沒有登入記錄的帳戶會於不作事前通知的情況下被刪除;帳戶之持有人必須重新依正常途經申請新帳戶,該等會員將不會獲得任何特別處理;3.倘若會員在帳戶被列明凍結後依然張貼文章,該會員之刑罰將會作出調整,由原來刑罰之雙倍至永久凍結帳戶不等,需視乎該會員所張貼之文章內容而定;(已被凍結帳戶之名單可參看 會員處分紀錄 分版)4.所有對本中心作出破壞之帳戶可被永久凍結;5.任何有可疑之帳戶將會被永久凍結而不作另行通知;對於該類帳戶,管理人員會進行內部進行投票,於超過一半有參與投票的管理人員認為該(組)帳戶有可疑的情況下,有關帳戶會被永久凍結;6.本中心保留對各帳戶之最終決定權;
0.所有會員違反本使用條款均會被處分,以下每一條款均有其最輕刑罰及最短凍結帳戶日數作參考;1.嚴禁刊登任何不適合十八歲以下人士之內容,此乃包括:淫褻;不雅;過份暴力;粗俗之言語,或其相關諧音字;廣播事務管理局評為 III 級之電影; 連結、頭像、簽名檔、用戶名稱、個人資料亦在此限;最輕刑罰:警告;最短凍結帳戶日數:14 日;2.嚴禁對任何人(包括非本中心會員)/事物 作任何型式之攻擊,亦嚴禁張貼對任何人 (包括當事人)作出有以下成份之言論:誹謗性、侮辱性;帶歧視性質;欠缺合理的事實根據;含恐嚇/使人不安的成份 (不論是否當事人); 當時人有權向管理人員投訴,並由管理人員對該言論作出定論 (頭像、簽名檔、用戶名稱亦在此限);最輕刑罰:警告;最短凍結帳戶日數:14 日;*管理人員不得對任何會員針對自己之文章進行處分,以示公允;3.為保持良好之討論氣氛,請勿:提出任何激進/不合理/攻擊性之言論;多次發出相近且不合理之投訴亦在此限;帶入任何類型之爭執*以造成罵戰,或透過討論爭執以煽動會員/團體間之不和; (* 包括但不限於 個人、團體、討論區、MM2之檔案授權 等爭執)發表諷刺性之言論,此亦包括但不限於以圖像或表情符號諷刺個別人士;於不必要的情況下,使用任何互聯網上流行之諷刺性圖象檔;空泛地對會員作出貶義性之質疑; 管理人員擁有判斷文章內容違規與否的絕對權力;所有判斷乃基於一般互聯網、巴士迷之用語,或當時環境所帶出來之訊息;最輕刑罰:警告;最短凍結帳戶日數:14 日;* 若同時違反使用條款 9H,將會於各自之刑罰外再凍結帳戶 14 日;* 管理人員不得對任何會員針對自己之文章進行處分,以示公允;4.轉載別人在本中心的文章者必須加上本中心連結,原作者表示嚴禁轉載除外;最輕刑罰:注意;最短凍結帳戶日數:7 日;* 若同時違反使用條款 6,將會根據各自之刑罰而累積;5.為保障他人利益及尊重知識產權,請勿:尋找/發佈未被對外公開*之內容; (* 當中包括但不限於:未發佈、內部保密、刊載於付費/不設訪客瀏覽之網站/討論區或其分區;)在未獲相關人士授權或未註明出處之情況下,複製並張貼其他人士在本中心或其他網站/討論區發佈之內容;詢問/發佈任何收費軟件或共享軟件之序號、破解檔或延長其使用期限之方法;尋找/發佈任何進入付費網站之方法;(付費內容預覽則可獲豁免)發表任何巴士車廠之相片*;於車廠外拍攝之相片可獲豁免,惟必須清楚註明; (* 在開放日/團體參觀活動拍攝者亦可獲豁免) 代貼、透過其它網站/討論區/即時聊天軟件發佈,或教唆會員作出此類行為者,亦將獲得同等處分; 會員有責任追查來源是否合法;最輕刑罰:嚴重警告,並同時凍結帳戶 3 日;最短凍結帳戶日數:14 日;6.為增加文章之下載速率,請勿:A.在同一篇文章發表超過 12 個表情符號;(引文內之表情符號除外)B.以圖像形式張貼檔案大小大於 1024 KB(1 MB)的圖像;會員請以連結形式張貼相關之檔案;C.同時張貼 3 幅或以上相同之圖像;D.在文章內包括可自動播放的媒體檔案;E.引用多於 6 層文章,或 3 張邊長多於 600 像素之圖像;會員可引用連結代替之;最輕刑罰:注意;最短凍結帳戶日數:7 日;* 以上各分項獨立計算;7.為方便各會員閱讀及理解文章內容,請勿:A.張貼詞不達意、內容難以理解之文章;大量使用注音文、相似音/多字合一、混合語言用語等「火星文*」,或以錯誤文法張貼文章者亦在此限; (* 「火星文」之定義請參考維基百科;)B.在並非討論外語或引用相關名詞/術語之情況下,大量使用繁體中文、英文以外之文字;C.在文章內大量*使用「低於 10 點字或高於 24 點字」的文字;(*在文章內佔總字數不少於 70 %,引文除外)D.在沒有明顯需要之情況下,大量指定文字為某一色彩;(管理人員對會員作出提醒除外)最輕刑罰:警告;最短凍結帳戶日數:14 日;* 以上各分項獨立計算;8.為保持文章之可讀性,請勿:A.發出純附和性(例:我也同意)之文章;B.張貼簡短、沒有附加內容之文章、評語或問題(例:謝謝、十分好); (管理人員會視乎主題/文章之性質,而對發出上述回文之會員作酌情處理,或於處分前提醒有關會員;)C.發表比主題內現有文章相近/更為空泛之回覆; (主題內已有相關內容,但是仍發出文章詢問亦在此限;)D.在沒有附帶任何額外內容之情況下,詢問一般會員無法回答之問題(例:這輛巴士將來會否行走屯門公路呢?);E.以純表情符號張貼文章,或連續*使用 3 個或以上表情符號;在 MM2 檔案分享區以 thx 符號回覆文章,或在巴士特別所見區張貼特見,本分項則可獲豁免;*「連續」意指以下任何一個類似情況情況1 寫到:Very Happy Smile Sad情況2 寫到:ShockedConfusedCool情況3 寫到:Very Happy 無意思的字句 Shocked LaughingF.在沒有明顯需要之情況下,使用同一款表情符號 5 次或以上;G.在沒有任何原因、評論或意見之情況下,轉載其它網站之內容;轉載時請同時提供文章出處;最輕刑罰:警告;最短凍結帳戶日數:14 日;* 以上各分項獨立計算;9.為確保主題及分區之可讀性,請勿:A.張貼回覆以促使他人回應其文章;B.在同一主題逐篇引用他人之文章,從而在短時間內連續發出多篇回覆;會員必須集合所有此類回應在不多於兩篇文章*; (* 於出現文章亂碼的情況下,有關回文可以另行張貼)C.沒有意思地在短時間內大量回覆文章;D.在沒有明顯需要之情況下,回覆 14 天內未有新回文之主題;E.在沒有明顯需要之情況下,回覆在 48 小時內「最後發表」者為自己的主題; (版務文章,或符合使用條款 C9B 所述情況之文章,可獲豁免本分項;)F.於短時間內,多次張貼內容相近之文章; (以發表新文章之形式修正文章錯誤,或在不同分區張貼文章亦在此限;)G.在短時間內連續發表多於 2 篇*之主題; (* 本分項並不適用於 巴士多媒體分享區 和 巴士特別所見區;有關詳情請留意各分區之注意事項;)H.發出與 主題或分區無關/促使他人離題/離題 之文章; (管理人員會於處分回覆離題文章之會員前,先行作出提醒;)最輕刑罰:警告;最短凍結帳戶日數:14 日;* 以上各分項獨立計算;10.為避免產生誤會,請勿:發表與本中心無關的聲明,只有系統管理員方可發表本中心之聲明;於未獲系統管理員的同意下發出任何注意/警告/嚴重警告/凍結帳戶等通知;隨意使用「警告」字眼; 任何人仕於別版自稱為本中心管理人員,並聲稱代表本中心,一概不獲本中心承認;最輕刑罰:嚴重警告;最短凍結帳戶日數:14 日;11.為保障各會員之權益,請勿作出下列之行為:於沒有合理解釋或未能使人信服的情況下,發放誤導性/含詐騙成份之內容(包括虛假特見);在未得當事人同意便以他人名義發表意見(非會員亦在此限);在本中心內以任何方式對某(群)會員作出滋擾;於未經相關人士許可的情況下,張貼或散播他人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號碼、地址及其肖像等);最輕刑罰:警告;最短凍結帳戶日數:14 日;12.會員需要閱讀及遵守各分區之注意事項,其約束性等同使用條款;在注意事項與使用條款之內容有衝突時,會員應以分區之注意事項作準;刑罰:根據分區之注意事項;13.以上C部條款各點,除了適用於文章外,同時適用於私人訊息、會員名稱、會員個人資料、簽名檔和頭像,惟本中心不會監察任何私人訊息之內容,只會於接到投訴才會引用相關使用條款對會員作出適當處分;所有有關私人訊息之投訴會員必須以圖像形式貼出證據,對其他各項內容之投訴會員亦可以透過圖象形式貼出證據; (條款C8、C9及C12可在私人訊息、會員名稱、會員個人資料、簽名檔和頭像內可獲得豁免;)刑罰:與一般文章之刑罰相同,並根據上列各條款而執行;在處分發出後 48 小時內仍未就會員名稱、會員個人資料、簽名檔或頭像作出合適更改之會員,系統管理員將會強行更改有關內容,並會凍結該會員之帳戶;實際之凍結日數將依照相關使用條款之 最短凍結帳戶日數 決定;
1.如會員於A. 過去兩星期累積不多於兩個[注意]通知;或:B. 過去一個月內並無累積多於一個處分 (不包括 [注意]); 則會以相關使用條款之「最輕刑罰」作處分;惟最終之處分將由下列各分項而決定;下文所提及之 [注意] 、 [警告] 或 [嚴重警告] ,只適用於在上一個處分通知發出後才張貼、並觸犯使用條款的所有文章;2.如會員於兩星期內累積收到三次 [注意],即等同被發一次 [警告];3.如會員於兩星期內累積收到兩次 [警告],其帳戶會被凍結,凍結日數為 相關使用條款之 「最短凍結帳戶日數」;4.如會員於兩星期內累積收到一次 [嚴重警告] 及一次 [警告],其帳戶會被凍結,凍結日數為 相關使用條款之 「最短凍結帳戶日數」之兩倍;5.如會員於一個月內累積收到兩次 [警告],即等同被發一次 [嚴重警告];6.如會員於一個月內累積收到一次 [嚴重警告] 及一次 [警告],其帳戶會被凍結,凍結日數為 相關使用條款之 「最短凍結帳戶日數」;7.如會員於一個月內累積收到兩次 [嚴重警告],其帳戶會被凍結,凍結日數為 相關使用條款之 「最短凍結帳戶日數」之三倍;8.如會員於解除凍結後一個月內收到一次 [警告],即等同被發一次 [嚴重警告];9.如會員於解除凍結後一個月內累積收到一次 [嚴重警告]及一次 [警告],或兩次 [嚴重警告],其帳戶會被凍結,凍結日數為 相關使用條款之 「最短凍結帳戶日數」之四倍;10.若管理人員違反使用條款,其刑罰將會較最輕刑罰上調一級;11.若管理人員解除凍結帳戶後六個月內再被凍結帳戶,會由全體管理人員投票,決定是否其解除職務;12.簽名檔 或 頭像格式違規,先作出初級刑罰,三日內並無改善改為次級刑罰;如一個月內被發私人訊息通知 3 次或以上,則會執行最高刑罰;13.所有刑罰並無上限,各使用條款之刑罰會累積計數;14.任何會員對本中心作畜意破壞或多次被凍結帳戶後仍無改善,本中心會考慮永久凍結其帳戶;15.倘若會員對自己之刑罰有任何不滿,請於管理人員作出刑罰後 7 天內傳送電郵至本中心聯絡電郵作出上訴;7 天內不作上訴者將被視為接受刑罰,所有於作出刑罰 7 天後才接獲之上訴電郵將不獲受理;所有透過其他會員在本中心範圍內作出上訴之文章將會被鎖上;
1.所有會員於本中心內外所發表的文章、回應或所作之一切均與本中心無關,本中心無須為各會員在本中心內之言論、所張貼之內容或其在本中心以外一切所作的事負上任何刑事或民事責任;2.一切因使用本中心及任何刊載於本中心之連結而導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約毀壞、誹謗、版權或知識產權侵犯及其所造成的損失,本中心恕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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